新税收征管法有望近两年推出 新税收征管法对涉税服务
新税收征管法的变革与挑战:复议规则的深化解读与未来展望
近日,关于新税收征管法的热议中,取消先缴税后复议的建议成为焦点话题。尽管这一建议在2016年便已提出,但至今仍然受到广泛关注。随着税收立法的进程不断加快,新税收征管法的出台预计将在今明两年内实现。
在我国现有的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依法设立,但仍有7个税种尚未完成税收立法工作。其中,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已向公众征求意见;而关税、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仍在草案完善阶段。值得注意的是,理论和实践均预示,未来的房产税将整合现有的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除此之外,还有六种税需要完成立法,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房地产税。
关于备受瞩目的新税收征管法,虽然其审议和表决过程一再拖延,但人们对它的期待并未减少。《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为税收征管的基本程序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渐完善的过程。而其中的“清税前置”条款的废止,可能会给涉税服务带来新的机遇。
过去,“清税前置”条款的存在阻断了一部分纳税人正常的行政救济渠道。对于那些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造成巨额税收损失的纳税人,他们不仅无力纳税,而且无法通过复议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条款的存在,对于纳税人来说,唯一的好处是避免了复议或诉讼期间征收的滞纳金。它已经成为纳税人寻求救济的一道屏障。
在当前的税务行政复议程序中,如果申请复议前没有清缴税款,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如果纳税人对此决定不服,他们将向法院起诉。而诉讼的对象并非是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其他税务争议文书,而是《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这种情况使得部分纳税人在“清缴税款”前置条款的限制下束手无策。
如果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能够取消这一前置条款,将相当于扫清了纳税人救济道路上的障碍,可能会激发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积极性,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可能会大幅增长。这无疑会给律师、税务专家等涉税服务人员带来一定的机遇。
新税收征管法的出台将带来一系列的变革与挑战。我们期待着它能够在今明两年内顺利出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不妨参阅之前的相关文章。
短线选股
- 新税收征管法有望近两年推出 新税收征管法对涉税服务
- 债务逾期、陷诉讼案,中天危机重重
- 美股股指期货如何投资?投资股指期货有什么优势?
- 我乐家居:坚持中高端定位 不断优化业务渠道建设
- 分级基金可以融资买入吗(融资融券可以买分级基金吗)
- 股票ma线是什么意思,MA指标的特点、优势及其应用
- 公募基金上半年医药主题笑傲 原油QDII腰斩
- 国务院开出五大政策补短板 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
- 一针见底预警选股指标(选股指标)
- 苏博特(603916.SH):受益行业集中度提升,进击的减水剂龙头
- 1768家公司连续3个报告期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 超五成个股月内跑赢
- 深港通渐行渐近 基金四个方向抢先布局
- 中证100指数399001(399001股票)
- 第三代半导体股市掀风浪 借势乘风破浪无须光盯诺安成长
- 退市新规对老三板是利好(退市转到三板后暴涨)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了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