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被罚逾七成因信披不过关

学习炒股 2026-03-26 14:14www.xyhndec.cn学习短线炒股

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频繁开展主办券商执业评估、券商开户自查,并针对挂牌公司发布年报问询函,这些监管新举措使得新三板市场被冠以“监管大年”的称号。昨日,证监会的表态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看法。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迅猛发展,挂牌企业数量截至4月22日已增至6806家,自2014年年初以来增加了6450家。这一爆发式增长给市场带来了一些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证监会坚持信披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三板公司被罚逾七成因信披不过关

解读君发现,自2014年3月份以来,股转系统已累计采取了173次监管措施,其中72%是针对信息披露问题。这些监管措施的对象包括主办券商、中介机构、挂牌公司本身,以及挂牌公司的董监高和信披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甚至出具警示函等。

那么,新三板挂牌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最容易犯哪些错误呢?主要包括信披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和未披露。

首先是信披不及时。这种情况在挂牌企业中普遍存在,每天补发公告的公司多达几十上百家。尽管大部分情况下,除非对经营或股价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因信披不及时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案例还不多,但已有一些企业因此受到处罚。

其次是信披不完整。单纯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被处罚的挂牌企业较少,通常与披露不准确或未披露同时存在,且涉及的是重点关注事项,如关联交易。在定期报告披露中,未披露财务报表附注的情况更为常见,这会导致重大遗漏而被出具警示函。主办券商作为持续督导义务的主体,也难逃其咎。

再者是信披不准确。一个看似无心的错误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例如,天运股份在披露做市转让时间时出现错误,导致公司本身、董事长和董秘被约见谈话和提交书面承诺。部分案例中,信息披露不准确是否存在主观原因难以界定。

最后是未披露。相对于未及时披露,未披露的性质更为恶劣,尤其是当未披露事项可能对挂牌公司持续经营或股价变动产生重大影响时。一些企业因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受到严厉处罚。

除了以上四大类问题外,新三板企业在信息披露中还可能面临其他问题,如披露时间点不当、披露渠道不当以及披露信息不一致等。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将促使挂牌企业更加规范自身的信息披露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在监管的严峻环境下,信息披露问题成为了众多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一些因信息披露不当而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司,其问题并非单一,而是多种违规行为的叠加。

以聚融集团为例,该公司在挂牌后的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进行了多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这些重要决策并未在聚融集团的2014年年报和2015年中报中得到准确和完整的披露,甚至未经审议。直到2015年11月,这些决策才得到补充审议和披露。由于这种信息披露的不及时和不准确,聚融集团受到了股转系统的严厉警告,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其实际控制人梁华国也因此遭受了一系列处罚,包括约见谈话、警示函的发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并暂停解除股票限售12个月。

除了定期报告,信披不当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方面,最容易出问题的还有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以及对外担保等临时公告的披露。一些企业因为过于主动而造成了信披违规。例如,大树智能去年7月份发布的一季报审计报告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在新三板,季报和三季报是自愿披露的,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即使披露了也会被视为违规。中润油和盖特佳也曾因此类错误而受到警告。

面对信披违规的通知,这些公司的董秘可能感到困惑和无助。幸运的是,股转系统采取了以教育为主的处理方式约见谈话。尽管如此,仍需引起各家公司的高度重视。在新三板环境下,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披露至关重要。监管高压下,每家新三板公司都必须认真对待信息披露问题。

解读君强烈建议各家新三板公司必须加强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只有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才能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披露是公司信誉的基石,也是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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