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达股份质押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最近公布了关于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达”)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这份决定揭示了智云达存在一系列信息披露违规的事实。
在2020年4月16日至4月27日期间,智云达的控股股东桑华春以其持有的900万股挂牌公司为质押,为个人的借款提供担保。这一股份占智云达总股本的26.52%,若全部被行权,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这一股份质押发生后,智云达并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披露。直到2020年5月19日,公司才补充披露了上述股份质押事项。

智云达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桑毅力未能履行其职责,对此也负有责任。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智云达和桑毅力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智云达成立于2005年6月23日,注册资本3395万人民币。其大股东和实控人是桑华春,持股比例32.86%。公司在2016年3月9日挂牌,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主办。按照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在2020年5月19日的《关于公司股权质押公告的补发声明》中,智云达透露了更多细节。公司股东桑华春将其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因工作人员的疏忽,未能在质押事项发生时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该质押事项。
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明确规定,如果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特定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这些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
对于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通过出具监管意见函或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
智云达的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再次提醒所有挂牌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乎公司的信誉,还可能影响到公司的股价和市场信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针对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策文件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对智云达及其董事会秘书桑毅力采取了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经过调查,智云达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具体来说,其控股股东在未进行适当披露的情况下,将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用于个人借款担保。这一行为占用了挂牌公司总股本的较大比例,若行权全部发生,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尽管后来智云达补充披露了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但其违规行为已经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规则。董事会秘书桑毅力作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责任。桑毅力作为公司信息的传递者和处理者,应该确保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在这次事件中,她未能履行其职责,导致公司出现了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决定对智云达和桑毅力采取警示函的措施。这是一种自律监管手段,旨在提醒和警告相关责任方要遵守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强调,智云达应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表示,如果智云达及其相关责任主体不改正错误行为,将会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这一惩戒将被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智云达需在收到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此事件提醒了所有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下的公司,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一直秉持严格的态度。对于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将严肃处理,以确保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