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博士租赁人才公寓、公租房免3年租金
(报道记者张良)
在春意盎然的五月,南京市人民于官网公布了一项重要政策《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南京市的企业博士们带来了安居乐业的福音。
这项政策犹如一场定制的“安居雨”,精准地滋润了南京市企业博士的心田。根据《实施办法》,满足特定条件的博士们,将能在南京享受到一系列的安居优惠。这些优惠涵盖了购买、租赁住房的全方位需求。
想要在南京安居的博士们,首先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他们需要拥有博士学位,正在南京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且他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过去的五年里,没有任何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符合条件的企业博士们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安居方式。《实施办法》为他们提供了多种选择:可以选择购买专门筹建的人才住房;也可以选择租赁提供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如果选择了市场化租赁住房,他们还可以获得租赁补贴。
对于想要购房的博士们,《实施办法》更是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按照政策规定,他们可以享受首付款比例的最低限制,并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的优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也更加灵活,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限额的两倍,达到惊人的100万元。如果选择租赁的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住房,他们可以享受长达三年的租金全免优惠,租期最长可达五年。而在免租期之外,他们只需按照市场租金的70%来支付租金。对于自行租房的博士们,更是每月给予2000元的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购买定向筹建人才住房的博士们,《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购房的相关限制和权益。限申请人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且所购房源在未来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及其委托的机构有优先购买权。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南京市的企业博士们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让他们在这座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的城市里,找到了安家的港湾,有了更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