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

炒股软件 2025-04-05 16:50手机炒股软件www.xyhndec.cn

为了深化新三板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规范挂牌公司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证监会近期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这一指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发挥新三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该《监管指引》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为挂牌公司提供了更为自主的决策空间。其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是新三板市场重要的激励机制,此次《监管指引》对其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指引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规定了股权激励的对象、方式、定价、股票来源、实施条件、必备内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安排。其中,激励方式主要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则包括发行新股、回购股票以及股东赠与。对于绩效考核指标、分期行权、信息披露以及实施程序等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第二部分则是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这部分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持股形式、管理方式以及信息披露要求。按管理方式的不同,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委托管理型和自我管理型两类。其中,委托管理型需要备案为金融产品且持股期限不少于12个月,自我管理型则需“闭环运行”至少36个月。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于一些禁止行为的规定,例如禁止利用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这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之一。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指引》在发布施行时,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已发布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若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要按照《监管指引》的要求进行调整。而已经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则可以继续执行。此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的发布,无疑为新三板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期待在新三板市场的共同努力下,激发更多创新活力,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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