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迪股份-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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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告日期:2017年6月30日

公告编号:威迪股份-2017-040

证券代码:870419 证券简称:威迪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告

公司全称: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GuangDongVicdiTechnologyCo.,Ltd)

公司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十路5号国际金融IT研发中心第14号研发楼A座

在此,我们欣然公布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修订稿。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一直以来的鼎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公告时间:二零一七年六月

公告编号再次确认:2017-040

重要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郑重承诺,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将对发行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认识到投资的风险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我们期待与广大投资者共同见证威迪股份的成长和发展。我们相信,通过这次股票发行,我们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股东和合作伙伴,共同开创更加辉煌的未来。

目录概览

一、公司概览与发行计划

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迪股份)正迈向新的发展阶段。此刻,公司决定展开新一轮的股票发行,以此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与壮大。本次发行计划目的明确,旨在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推动业务向前迈进。

二、详细发行策略

(一)发行目的:此次股票发行,旨在为公司筹集更多资金,以支持未来的扩张计划,推动研发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行对象及优先认购安排:公司优先面向现有股东进行认购安排,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影响。积极寻找新的投资者加入,共同见证公司的成长。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策略:结合市场状况,公司制定了合理的发行价格,并辅以科学的定价策略,确保公平、公正。

(四)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经过深思熟虑,公司决定发行适量的股份,预计募集的资金总额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公司除权除息、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进行除权除息、分红派息,并适时考虑转增股本,以满足公司的持续发展需求。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为确保市场稳定,本次发行的股票设有一定的限售期。发行对象也自愿作出锁定承诺,确保资金长期投入公司发展。

(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产能提升等方面,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公司将妥善处理滚存未分配利润,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

(九)本次发行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事项: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十)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公司已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并取得了必要的审批和备案,以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

三、资金存放与管理

本次募集的资金将有明确的存放安排,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本次定向发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业务变化、发行对象的认购方式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发行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得到合理使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披露

公司在此披露所有需要的重要事项,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股票认购合同

附带的股票认购合同内容清晰明了,双方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八、中介机构信息

公司合作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是业内翘楚,为本次股票发行提供专业服务。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声明,将全力以赴推动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释义说明

本方案中,对于简称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和说明,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章中的内容。文章中涉及的数值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一、公司基本信息概述

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迪股份”)是一家在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公司,其证券简称为“威迪股份”,证券代码为87041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燕厚先生,注册资本高达两千万元。公司主要业务涉及膜分离技术、工业废水循环回用处理技术、超纯水制造技术等的研发,同时销售水处理设备、膜分离设备以及提供工业废水循环回用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公司坐落于国际金融IT研发中心,地址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十路5号。

二、发行计划详述

(一)发行目的:

威迪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旨在筹集资金,其中1830万元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威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中)注册资本的实缴,以推动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的建设,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募集资金中的170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已确定的对象为张燕厚先生、唐绍波先生和梁耀林先生,他们均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细则(试行)》的规定。三位认购方的详细信息如下:

1. 张燕厚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籍。他毕业于深圳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他在膜技术、净水设备及相关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2. 唐绍波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籍。他曾在厦门威士邦膜科技有限公司等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3. 梁耀林先生,将认购部分股份。

三位认购方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详情如下:张燕厚先生拟认购11,998,333股,唐绍波先生拟认购4,166,667股,梁耀林先生拟认购501,667股,总计认购16,666,667股。

本次股票发行是定向发行,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背景,他们的加入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威迪股份期待与各位股东共创未来,共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梁耀林先生,出生于1974年5月,是一位拥有中国籍的男士,没有境外永久居住权。他在广东茂名市石化学院的机械专业于1993年毕业,持有大专学历。

毕业后,梁先生在职业道路上不断前行。从1993年4月至1994年6月,他在东莞长安景晟制品担任生产主管。之后,他在东莞市的永生股管商店担任业务经理,时间长达二十年,从1994年10月一直到2014年12月。在这之后,他加入了威迪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主要是向三个公司股东发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原股东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且本次发行并未新增投资者,股票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保持不变。根据规定,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本次发行中,除梁耀林先生外的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元。这一价格是在考虑公司当前净利润水平、行业特点、同行业市盈率及市净率平均水平等多种因素后,与部分投资者协商后确定的。

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6,666,667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自公司自2017年1月19日挂牌以来,未进行过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本次股票发行的新股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并按照规定办理限售。

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威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筹备中)的注册资本实缴,主要用于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建设,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其中,1830万元用于项目投入,170万元用于威迪股份补充流动资金。

环保设备生产项目正在筹备阶段,尚未开始项目建设,尚未有资金投入。根据公司的项目预算报告书及其他资料,该项目计划总投入5000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所需资金中的大部分将来自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而二期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一期建成后的利润、股东自筹及其他渠道。

公司正在筹备一项重要的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对于募集资金的预算投入进行了详细规划。项目预算如下: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单位:万元)

|

建设工程费用 | 1560

1. 厂房建设工程 | 1080

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 | 800

办公楼(1500平方米) | 120

员工生活楼(2000平方米) | 160

配套建设工程 | 380

水电工程 | 100

基础设施 | 50

内装工程 | 180

园林绿化 | 50

配套消防工程 | 50

工程勘测、设计、监理费用 | 50

设备购置 | 200

生产设备 | 120

办公设备 | 80

其他支出 | 70

2017年流动资金需求的精准测算之旅

这次测算以2016年为基准,前瞻性地预测了2017年的流动资金需求。借助流动资金估算法,我们的计算过程如下(单位:元)。

依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CAC证字[2017]0269号《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16年度实现了销售收入17,805,884.96元。随着新设子公司的推进,公司的产能预计将大幅度提升,并以江西为基地向中南地区市场拓展,预计2017年的营业收入将达到21,000,000.00元,营业收入增长率预计为17.94%。

在2016年末,公司的经营性流动资产为14,509,191.42元,经营性流动负债为4,766,876.11元,它们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49%和26.77%。进入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的预测值为:21,000,000.00元 81.49% = 17,112,900.00元。同样,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的预测值为:21,000,000.00元 26.77% = 5,621,700.00元。2017年所需的流动资金占用额为:经营性流动资产减去经营性流动负债,即:17,112,900.00元 - 5,621,700.00元 = 11,491,200.00元。

对比2016年的数据,我们发现流动资金占用额的增长需求为:11,491,200.00元 - 9,742,315.31元 = 1,748,884.69元。这意味着,公司为满足其增长需求,2017年需要新增流动资金额约为174万余元。

对于这次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通过股票发行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与其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并未超过资金的实际需求量,也符合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除此之外,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包括股票发行方案、股份认购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以及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除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外,不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

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公司将在银行设立专门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银行和主办券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定向发行将大幅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稳健运营、持续进步奠定坚实的资本基础。这一举措将助力公司规模扩张和业务开展,开启盈利能力提升的新篇章,利润增长可期。

定向增发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将更上一层楼,公司优质资产的盈利空间和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系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业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关系均无变化。

三、发行对象的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展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与支持。

四、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定向发行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在程序上充分保障了现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后,公司股本、总资产、净资产均有所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结构更加稳健,整体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有助于提升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五、风险说明

本次发行过程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公司将继续稳健运营,保障投资者权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在公司上次股票发行前,未进行募集资金活动。本次发行是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资,资金将用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和业务拓展。

六、其他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1. 公司权益未受股东及其关联方损害,且已消除所有潜在影响。

2.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并已解除所有相关情况。

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

4. 公司运营正常,不存在严重损害股东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 公司及相关主体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均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张燕厚、唐绍波、梁耀林

签订时间:待定

(二)认购方式及支付

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认购。

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完成支付。

(三)合同生效条件与时间

本合同自股东大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其他条款

合同未附带其他保留条款或前置条件,表述清晰明了。

新增股份无自愿限售安排。

合同未包含估值调整条款。

关于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所作陈述和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若因法律、法规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融资限制或禁止性规定导致甲方本次发行无法实施,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认购款项,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守约方有权采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单方解除合同等。本次股票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信息如下:

(一)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这家由吴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券商,其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你可以通过同一地址联系到他们,邮政编码为033。联系电话为023-67095675,传真为023-67003783。该项目的负责人是陈民辉,项目小组的主要成员包括刘雅、王美玲。

(二)律师事务所:湖南路衡律师事务所

该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是贺琼,注册地址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国际总部C2栋29楼。联系电话为0731-85666578,传真为0731-85666718。本次股票的发行事务由贺琼、周黎捷子等律师负责。

(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这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胡咏华和吴卫星。其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你可以通过拨打联系电话010-82337890或传真电话010-82327668与其取得联系。本次股票的发行事务由刘佳祥、刘满光等注册会计师负责。

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做出声明,承诺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分别如下:董事张燕厚、唐绍波、张日英、梁耀林、彭方军;监事欧阳丽笑、张玉珍、廖国红;高级管理人员张燕厚、叶海霞、卢倩婷以及彭方军。此声明于2017年06月30日由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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