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北交所IPO过会 东吴证券建功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于近期召开了一场重要的审议会议,聚焦在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利尔”)的上市申请上。该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召开,对格利尔的各项业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议。

格利尔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照明产品及磁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多年来,该公司坚持两大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以磁性器件技术为支撑,广泛拓展照明、新能源、通信、工业控制、电声器件等多领域应用场景。公司深挖照明场景,掌握从电源到LED灯具等照明产业相关技术,成功将产业链延伸至终端照明解决方案。这使得格利尔成为一家实现照明业务与磁性器件业务互相促进、联动发展的综合创新型企业。
在本次审议中,格利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朱从利和赵秀娟的关系被重点关注。朱从利直接持有公司41.56%的股份,赵秀娟则持有12.70%的股份。二人不仅是夫妻关系,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以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格利尔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审议会议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信息,包括国际销售的定价原则、销售价格是否公允、与关联方的销售定价协议等。也要求发行人详细说明向惠州华科购买房产的情况,以及确保发行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措施。
关于主营业务,审议会议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形成照明设备和磁性器件两类业务的过程和原因,以及这两类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新应用场景。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问题也是焦点所在,发行人需要详细说明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情况,包括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等问题。特别是涉及Zhengyu Yan这个重要关联方的相关问题更是被重点追问。对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需要仔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格利尔面临的是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市场环境。本次审议会议的议题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和重要决策,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市场定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格利尔能够做出清晰的回答和解释,同时希望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能够履行好核查职责,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关于土地与房产交易的相关事宜
申报文件详细阐述了发行人在土地与房产方面的交易情况。针对这些交易,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背景、原因及现状,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关于惠州格利尔购买厂房的事宜
发行人的子公司惠州格利尔于2021年7月21日与惠州华科明珠产业孵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厂房购买合同。惠州格利尔以1079.42万元的价格,购得惠州华科的厂房。
1. 背景与原因: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惠州格利尔需要扩大生产规模,购买此厂房是为了满足其业务拓展的需求,同时也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
2. 厂房具体情况:该厂房位于惠州市的核心工业区,建筑面积广阔,具体数字待进一步确认。厂房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与规划一致,不存在权属瑕疵或权利负担。
3. 支付与过户:购买款项已全额支付,但目前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行政流程上的延误和疫情的影响。目前,我们正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预计在未来半年内完成过户手续。
4. 使用情况:惠州格利尔尚未实际使用该厂房,但一旦过户完成,将立即投入使用。
二、关于向徐州高新购买不动产的事宜
发行人于2021年4月2日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发行人购买了位于徐州市铜山区的一块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
1. 背景与原因:为了拓展在徐州的业务,发行人决定购买此不动产,并计划将其用作新的业务中心。
2. 不动产的使用情况:该不动产自2012年10月起由杨某租赁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目前,租赁合同正在有效期内,杨某仍在正常使用该不动产。发行人与杨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履行良好,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关于上述交易,我们强烈建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深入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发行人在土地和房产方面的交易是其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我们期待其顺利完成,为发行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内容基于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和解读,具体情况请参照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