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B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公告
近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即11月23日、11月26日及11月27日,其每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这一表现被认定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过深入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本公司郑重公告,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的A股股票在近期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显著超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异常波动条件。
二、公司对相关情况的核实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已经对有关事宜进行了详尽的核查,并向控股股东了解了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均准确无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地方。公司目前并无任何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 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声明关于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有任何与这些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或协议等。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所有关于本公司的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互联网》、《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充分理解并评估相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注:本文保留原意的进行了适当的措辞和表述方式的调整,使其更为生动和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