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燃热能子公司违反环境法相关条例 被罚款21万元

炒股入门 2025-06-12 11:55炒股入门知识www.xyhndec.cn

在金秋的十月,一则引人关注的***震惊了业界。东燃热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连城东燃供热有限公司,因环境法规的违规行为,被环境保护局处以了21万元的罚款。

深入这起***,我们发现其违规操作的细节令人深思。据悉,连城东燃供热有限公司的锅炉燃料使用发生了重大变更。在现场检查中,环境保护局发现其锅炉使用的是未经脱硫、脱销处理的烟煤。在子公司在环保局备案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载明的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

这种改变显然属于防治污染措施的重大变更,且未向原环评审批部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

面对这一处罚,东燃热能控股有限公司迅速作出回应。他们表示,将尊重并支付罚款,同时责成子公司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还郑重承诺,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再次发生。

这一***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绝不能忽视环保责任。只有真正做到环保与发展并重,才能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期待东燃热能控股有限公司能以此为契机,深化环保措施,为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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