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今在静安法院宣判

炒股入门 2025-06-01 13:01炒股入门知识www.xyhndec.cn

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审理了一桩备受关注的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这是全国首例此类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案中,洪某军和邓某华等12名被告人涉嫌非法买卖“新三板”股票,涉案金额高达4348.8万元。

这起案件的背景源于一些人对“新三板”市场的误解和不熟悉。他们利用股民对“新三板”的认知不足,鼓吹其能带来巨额利润,从而诱骗股民购买这些股票。这些被告人在微信等通讯工具上搭识众多股民,夸大宣传并预测“新三板”股票具有巨大的升值潜力,进而以高价转让这些股票。

据悉,“新三板”市场是起源于2001年的一个股权交易系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包括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本案中的被告人并未获得经营证券业务的批准,却擅自违法经营证券业务,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

法院审理查明,洪某军、邓某华等被告人通过控制的股票账户,从相关企业原始股东处受让了多支股票,并通过公开销售的方式转让给不特定公众。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法院对洪某军和邓某华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被告人根据案情不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九个月,并处罚3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财产刑。

这一案件的判决对于打击非法经营证券行为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它提醒我们,投资需谨慎,不要被不切实际的利润预测所迷惑。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对于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打击。希望这一案件的判决能够引起广大投资者的警惕,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提醒广大股民,在投资过程中要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警惕,不要被不法分子利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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