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13家公司完成退市 A股优胜劣汰局面加速形成
新一轮退市制度的威力正在逐步显现。6月2日,ST北讯、其他未提及的公司以及天翔环境等三家企业已受到强制退市的处理。仅仅在今年,已经有十三家公司完成了退市,这充分说明了A股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退市新规展现强大影响力
这一切的变化得益于退市新规的出台。2020年11月2日,《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获得审议通过,随后沪深交易所也发布了新修订的退市制度。这些新规不仅完善了股市的“净化器”和“稳定器”,而且设置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以及重大违法类等红线,使得退市标准更具可执行性和包容性,同时简化了退市流程。其中,“面值退市”指标被新的“1元退市”指标所替代,取消了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
过去,A股市场的强制退市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年均不足四家,而同期年均IPO公司数量却超过百家。在这种情况下,“壳资源”变得稀缺,这导致一些企业为了避免退市而采取各种手段,市场出清效率低下,投机风气盛行。自退市新规实施以来,A股的多元化退市渠道更加畅通,使得“僵尸企业”加速退出市场。今年已有13家公司完成退市,其中包括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触及面值退市指标的公司以及因被“吸收合并”而退市的公司。
业内专家表示,新一轮退市制度的最大亮点是强调了“1元退市”情况,这减少了市场炒壳、保壳的情况。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认为,新规对业绩差、勉强维持生存的公司形成了压力,未来这类公司将由市场选择来决定去留。更多投资者开始从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认可新的退市制度。
配套制度与主体责任的重视
虽然退市新规带来了显著的变化,但实现“应退尽退”并不意味着“一退了之”。中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淑斌指出,除了退市制度之外,还需要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这包括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注重对于投资者的引导、减少市场非理性因素等。
粤开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也强调,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落地需要资本市场中其他制度的完善与配合,以及相应配套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存在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审计制度等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也是至关重要的。
上市公司作为实体经济的“基本盘”,在完善退市制度、修改信息披露制度和新股发行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上市公司的优劣应由投资者来判断,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根本目的。
新一轮退市制度的实施正在改变A股市场的生态,使得市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未来,我们期待这一制度能够继续完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王建军理事长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提出了殷切期望。他认为,上市公司首先要坚守真实原则,不做假账、不说假话,给投资者展现一个真实的公司面貌。不仅如此,公司还需遵守底线思维,遵循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越雷池半步。这样的上市公司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赖和尊重。
上市公司不仅要守规矩,还要重视回报。管理好企业,让投资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价值回报。这样的上市公司才能深得人心,赢得声誉。除此之外,公司还要专注于主业,避免盲目扩张和粗放发展。稳健经营、科学治理的上市公司才是资本市场真正需要的。
对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底线。夏春首席经济学家进一步强调,在注册制下,虽然“宽进宽出”是常态,但更应关注上市公司的质量,而非简单的退市数量。他提到,法律制度是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准则,包括资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等。
部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夏春指出,财务造假是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主要形式之一。幸好,2020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与新证券法紧密衔接,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这一举措不仅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物的刑事责任追究,还压实了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一系列的措施为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带来了更多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让投资者更加有信心和安全感。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正在朝着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不仅遵守法律法规,还重视投资者回报,专注于主营业务,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可靠的信息。这样的上市公司才是资本市场上的佼佼者,值得投资者的长期关注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