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跨境监管合作“树状分布” 执法联盟为“主干” 专项调查

基金开户 2025-04-26 01:30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财务造假:国际资本市场的毒瘤与监管合作的挑战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与交融,财务造假问题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重大威胁。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期在媒体专访中强调,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已成为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的重要路径。针对这一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与多位专家进行深入。

财务造假不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是资本市场的“毒瘤”。针对这一全球性的挑战,国际审计监管合作显得尤为重要。盘和林表示,开展联合检查是当前国际审计监管合作的通行做法。这种方式在涉及跨境事件时,能够巧妙平衡主权与治权的关系,确保双方都能接受,同时充分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协议约束。联合检查还能集中精英力量,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同时促进监管经验的交流,有利于提高跨境监管的综合能力。

中国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跨境监管合作,积极支持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查处其辖区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在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合作框架下,中国已向多家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境外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其中,向美国证监会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提供了多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这不仅展示了中国在打击国际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决心,也体现了中国在跨境监管合作中的积极态度。

打击国际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联合检查和审计工作底稿只是跨境监管合作的一部分。易会满指出,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建立执法联盟,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这需要监管者之间建立高度的相互信任,并通过充分的沟通协作来实现。盘和林进一步强调,跨境监管合作需要有“主干”,即建立专业的执法联盟,对犯罪行为进行系统性打击和长久震慑。仅有针对单一行为的“枝叶”式监管是远远不够的。

那么,如何有效建立国际监管合作呢?盘和林建议,在谈判中要坚持相互信赖、尊重主权等原则,同时建立一支具备国内外各行各业专业化知识、熟悉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常设执法队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也建议建立跨境监管合作的互信机制、审计监管规则和工作机制。

打击财务造假、维护资本市场健康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建立互信机制,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定能为全球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透明、公正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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