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泰科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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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832633 证券简称:伏泰科技 主办券商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今日召开了其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会议对于公司未来的重要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议召开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集,并由董事会主持,董事长沈刚担任会议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或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四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0%。会议的议案内容主要涉及股票发行方案的审议、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以每股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发行不超过5,600,000股(含),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68,000,000.00元(含)。这一议案得到了全体股东的100%支持,没有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接着,会议还讨论了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样,这一议案也获得了全体股东的100%支持,没有反对或弃权的声音。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的相应条款。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确保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股东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后全权处理相关事宜。这一议案也得到了全体股东的100%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获得了全体股东的通过,没有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这次会议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期待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更上一层楼。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一. 议案内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逐项自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 议案表决结果:

此议案获得了全体股东的热烈支持。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和弃权股数均为0股。

三. 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审议过程中,没有出现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接下来,我们将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 议案内容:

为了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并降低资金成本,公司计划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债券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2.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0万元,一次性发行。

3. 债券期限:不超过1年。

4. 票面金额:本次债券面值每张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年化4%,单利按日计息,不计复利。

6. 转股期和转股申报期: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可转股。转股申报期为10个交易日,自发行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计算。本次债券只设置一次转股申报期。若债券持有人在转股申报期届满时未提出转股申请,则自动丧失转股权利。

7. 转股价格和修正安排:本次债券的初始转股价为30.6元/股。在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公司的股份变化,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包括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调整公式详细描述了如何根据这些情况计算新的转股价格,以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二. 议案意义:

此议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筹集资金,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可转换债券的特性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投资机会。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案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全面批准。重要的配售安排已确定,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来说,有一些重要的条款需要关注。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转股申报期满后十个交易日内,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选择按债券面值的一定比例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这一回售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来确定。

还有附加回售条款。如果公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这种变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未经法定决策程序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那么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这意味着,债券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的一定比例回售给公司。

在无法转股的情况下,发行人将作出利益补偿安排。如在转股申报期内因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等无法转股的情形,发行人将返还投资者投资本金,并增加补偿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利息。利息的计算将从债券起息日开始至债券到期日结束。

本次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这次的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担保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交易场所将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议案表决结果方面,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了股东们的全力支持。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百,反对和弃权股数为零。

关于授权董事会的议案也获得了股东大会的授权。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工作的有序和高效进行,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决定和聘请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申报和挂牌事项等。同样,该议案的同意股数也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百,反对和弃权股数为零。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决议公示

本次会议上,关于几项重要议题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七)关于《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刚、公司股东程倬、公司股东范延军为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该议案涉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全体股东对此进行了深入审议。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刚以及股东程倬、范延军与此议案存在关联,故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无关联方股东对此议案表示全力支持,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此议案关乎公司债券的发行及控股股东沈刚的担保责任。在表决过程中,由于沈刚作为关联方,故回避了表决。其余无关联股东对此议案表示赞同,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九)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决定与杭州余杭农林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此议案得到了全体股东的热烈响应,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且无反对或弃权票。此次合作旨在生活垃圾处理、环保设备销售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还有以下备查文件可供查阅: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以上内容于2017年10月16日正式公布。这不仅体现了公司股东的坚定信心,也标志着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将迈向新的里程碑。期待公司未来更多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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