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交易所跟进,四个方面修改!“报团出价”真要熄火…

学习炒股 2025-08-25 18:29学习短线炒股www.xyhndec.cn

证监会公告调整创业板新股发行规定

9月18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对《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如部分网下投资者过于注重策略而忽视研究,为博入围而“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证监会决定加强发行承销监管,并对《特别规定》进行相应优化。

此次调整的重点在于对《特别规定》第八条的修改。新规定明确要求,当采用询价方式且出现特定情形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必须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这些特定情形包括: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等。

对比2020年6月公布的特别规定,一些内容已被删去。例如,之前规定超出一定比例的情况下,需要发布多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的要求已被取消。本次修改还取消了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并删除了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这些调整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

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同步完善了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促进买卖双方有序博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了新的《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此次《首发实施细则》的修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取消与申购时间安排和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的挂钩要求、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和与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相衔接。

根据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促进新股博弈均衡、保障发行平稳有序的倡议》。在《首发实施细则》调整初期,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承销商和发行人需审慎合理定价,超出“四个值”孰低值的幅度不高于30%;网下投资者需加大新股投研力度,客观专业独立报价。

对此,深交所在公告中表示将充分尊重和支持上述倡议,积极落实相关安排,并与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共同关注市场实施情况。上交所也在9月1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则适用指引。本次修订同样包括最高报价剔除比例调整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这些调整旨在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创业板发行与承销规定的修订动态

近日,针对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修订的内容颇为引人关注。

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了网下投资者的报价平均水平,发行方只需在申购前发布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无需采取延迟申购的安排。这一改动旨在简化流程,提高市场效率。

针对定价不在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内的情形,取消了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出具说明的规定。此举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减少了对发行价格的行政干预。

为了加强市场监管,此次修订还强化了报价行为的监管。对于网下投资者的新股报价行为,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并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纳入自律监管范围。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IPO日报的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8月6日,创业板的最近18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仅为21.03倍,中位数更是低至15.35倍。相较之下,首批上市的18家企业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9.2倍,中位数为37.43倍。由此可见,新的注册制下,创业板的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更具竞争力。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也公告称,为了加强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维护市场化的发行定价秩序,协会建立了严格的限制名单制度。自注册制改革以来,共将257个存在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对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净化作用。

针对网下询价出现的新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不断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作,加大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力度。这一系列的举措都是为了确保注册制的顺利推进,维护市场的公平与秩序。

本文记者邹煦晨,编辑王莹。

Copyright@2015-2025 www.xyhndec.cn 牛炒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