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提住房租赁条例“租购同权”时代到来
中国住房租赁条例立法日程更新
近日,国务院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赫然列出了由住建部负责起草的住房租赁条例,标志着这一立法工作正式提上日程。这一消息对于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购轻租”现象无疑是一次重大调整。
早前,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已透露,相关部门一直在积极开展调研、论证等工作,旨在起草相关法规草案。此次立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权益,建立稳定的制度,更在于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不仅意味着中国将迎来第一部规范“租购同权”行政法规,更是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真正开始。
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一次历史性的转型。过去,由于户籍制度与城市公共福利的紧密绑定,购房往往成为大多数城市落户的先决条件之一。这种“重购轻租”的现象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中国是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这使得房地产周期性波动及高负债率特征引发的金融风险尤为突出。
目前,中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生活,这一数字在一线城市更高。强烈的住房持有偏好与高房价相互作用,对新移民造成巨大压力。对他们而言,通过购买房屋解决居住问题已变得越来越不现实。随着城镇租赁人口的不断增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结构也随之转型。
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现行政策在住房租赁管理方面的落实一直面临困难。尽管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但在执行力度上仍显不足。目前中国法律对住房租赁的管理也存在诸多不足。
值得期待的是,新的住房租赁条例将更全面地规范租赁市场,为租房者提供更多的权益保障。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是对城镇新移民的一次实质性利好。政策的落实仍然关键。希望未来在执行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让每一个租房者都能感受到政策的温暖。
中国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工作标志着房地产市场的一次重大转型。这不仅是对“重购轻租”现象的调整,更是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期待这一条例的出台,能为租房者带来更多的权益保障,使房地产市场真正回归居住功能。在这几年间,上海、天津等城市相继建立了房屋登记备案制度,以规范租赁市场。自2019年1月房租抵扣个税政策出台后,租赁备案登记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业主担忧租赁行为被记录后可能会涉及更多的税费,如房地产税,因此不愿意配合租户进行登记。据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透露,以北京为例,租赁备案率极低,不足一成,全国范围内可能连1%的备案率都达不到。
过去的法规主要侧重于交易规范,多由行业部门进行管理,但在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以及租购并举的新趋势下,显然已无法满足当前需求。
租购同权是当前的亮点。早在2015年,住建部就已认识到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如供应总量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制度措施不完善等。当时的目标是,用3年时间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建设的住房租赁市场。各级被鼓励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其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
随后,“租房”与“购房”在“十三五”规划中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制改革方向,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国务院的租赁市场意见更是将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其他重大改革议题相提并论,凸显了推动改革的决心。
在这种背景下,新一轮的住房租赁条例将侧重于租售同权为主的多主体权益规范关系。针对如何鼓励现有住房存量进入租赁市场,专家丛屹建议暂免征收房地产税等税收,以进一步鼓励租赁。朱仁友教授指出,目前的租购同权政策仅是地方的文件,还未上升到国家法律制度层面。要实现完全意义的租购同权,需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全面制度政策设计,对租购同权改革中的同权程度与同权范围做出明确规范。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住房需求的日益增长,租赁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租购同权是未来的必然趋势,这不仅关系到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全面审视和完善租赁市场制度,推动租购同权政策的落地生根,是当前的迫切任务。只有这样,才能让租赁市场真正成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住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