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宣判 12被告最高获刑3年

炒股入门 2025-05-31 08:13炒股入门知识www.xyhndec.cn

今日上午,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静安区法院落下法槌。以洪某军、邓某华为首的12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买卖“新三板”股票被起诉。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公众对新三板市场的认知。

据检方指控,自2015年12月起,洪某军和邓某华所控制的点石公司、正宏公司非法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股票交易。他们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相关企业的原始股东手中购买了若干股票,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将这些股票转让给不特定的公众。这些被告人利用微信等通讯工具与股民接触,向他们推荐、分析新三板股票,夸大宣传并预测这些股票有转入A股市场的可能,从而鼓动股民购买。

法院最终审理查明,洪某军、邓某华及其团队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及下辖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个体销售人员,销售“新三板”股票的总金额高达人民币4348.8万元。这一巨大的交易金额反映了他们对市场的操控和非法经营的程度。

法院认为,洪某军、邓某华等12名被告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构成了共同犯罪。其中洪某军和邓某华作为主犯,其余被告人则是从犯。考虑到有8名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法院决定对他们从轻减轻处罚。另外4名被告人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因此也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这一案件的判决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它提醒人们,在投资过程中必须谨慎,不能轻易相信他人的夸大宣传,更不能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这一案件的判决也提醒那些试图利用金融市场进行非法牟利的人,法律的制裁是坚决而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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