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11家私募遭协会注销

炒股入门 2025-05-27 02:45炒股入门知识www.xyhndec.cn

基金业协会近期公告注销一批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公告中,中国基金业协会宣布注销北京钦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这一决定源于这些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回溯至2018年3月27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果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无法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协会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注销,且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此次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北京钦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健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铂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这些企业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必要的法律文件,最终未能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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