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开征之争:前住建部高层首提分拆方案
【房地产税开征之争:住建部前高层的分拆方案浮出水面】
在房价连续几个月暴涨的背景下,关于房地产税的开征成为了热议的话题。无论是仇保兴所提的房地产消费税,还是加拿大已经实施的特别房地产税,都属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开征的税收。在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中,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已经存在并且经常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被使用。
面对令人费解的房价走势,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近日向媒体透露,他曾向国务院提交建议,将房地产税转变为一个包含消费税、空置税、转让税和物业税的组合税。他强调,根据不同的税种施策,可以增加征收的合理性。
财税界的学者对于税收调控房价的作用持更为冷静的态度。他们认为,房价暴涨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土地供应、保障房等。决策者需要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过度依赖税收调节作用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仇保兴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判断是,一线及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处于过热状态,其根本原因在于高层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歧与博弈。他认为,只有将中央调控转变为地方调控,行政手段调控转变为经济杠杆调控,才能实现中国房地产的软着陆。
针对当前的局面,仇保兴提出了一个设想,即将房地产税变成一个组合税。他特别提到了意大利罗马的消费税模式,以及加拿大BC省对海外购房者征收的房屋转让税作为抑制房价上涨的例子。
关于房地产税的争论已经持续多年。很多所谓的“房地产税”其实并非同一事物。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关于房地产税的政策目标有三种,分别是调控房价、收入分配以及为地方寻求主体税源。这些政策目标并不完全兼容,对应的房地产税也不相同。特别是为了抑制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而开征的房地产税,更多是在交易环节征税,而不是持有环节。
国税总局税收科研所的原所长刘佐则表示,房地产税是对存量财产征收的地方税,既不能直接影响房价,也不能直接影响房产持有者的收入。鲜见各国通过房地产税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做法。
面对连续几个月的房价暴涨,现有的房地产税收政策似乎变得模糊和遥远。无论是仇保兴提出的房地产消费税还是加拿大实施的特别房地产税,都属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开征的税收。在现有的税制体系中,这些税收是存在的并且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发挥着作用。未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税收工具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仍需要进一步的和决策。财税法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税收法律框架下,房地产交易中的增值税和契税等属于暂行条例的范围。国务院在现行税制体系内拥有调节这些税费的权力,无需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程序进行更改。
多位税务学者对此持有相似观点,并强调应摒弃“税收政策万能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记者表示,若在交易环节增加税负或开设特别的房地产税,这些税负很容易转嫁出去,最终由购房者承担。当前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如营业税和契税,理论上应由卖家承担,但在一线城市由于市场供需关系,这些税负往往落在购房者身上,这无疑增加了购房的成本。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提到,虽然有人希望通过房地产税来调节市场,但如果购房需求没有减少,新增的税负最终还是会转嫁。那么,如何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呢?
税收学者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决策层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不能过于依赖单一的税收政策。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供需关系、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等。要真正实现房地产市场的软着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取多种措施协同作用。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下,仅仅依靠税收政策是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的。决策层应该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包括财政、货币、土地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来全面调控市场。还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