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公告经过多轮决策和批准程序,最终确定了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预计上市时间等重要内容。
二、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的具体情况已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督导下完成。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及股本变动公告尊敬的投资者们:
本公告旨在向广大投资者通报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以及相关的股本变动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158,53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00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其中,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的新增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的新增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资产过户情况:
2020年4月13日,本公司已成功完成晋德有限公司和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25%股权的全部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现本公司持有晋德公司、浙江晋吉100%的股权。
三、本次发行概况与决策过程:
本次发行经历了多轮决策和批准程序。从2018年8月15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到2019年7月30日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多次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亦多次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四、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已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督导下完成。
五、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确保公司股本变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六、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深知此次发行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并承诺本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投资者们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继续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
(一)公司决策过程与监管审批
在2020年的初始时刻,公司于1月3日召开了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核心议题是《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经过深入讨论,股东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紧接着,在2月21日,晋亿实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的首次临时会议。在这次关键的决策时刻,会议通过了多项关键议案,包括《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以及与之相关的预案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不久后的3月9日,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之前董事会通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批准。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中国证监会的审批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在2019年11月29日,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了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年12月27日,证监会正式核准了晋亿实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二)本次发行细节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方式是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的12个月内择机进行。承销方式采用代销。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8,538,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元。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募集资金的总额为792,690,000元,其中包括资产认购和现金募集两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491.10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验资
晋正企业、晋正投资及晋正贸易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则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的验资方面,2020年4月20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的认购款项已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随后,会计师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报告和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和认股资金的到位情况。最终,光大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整个发行过程严格遵守了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经过审查,截至2020年4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及现金认购募资总额达到了惊人的792,690,00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贡献了308,571,100元,而募集的现金则达到了484,118,900元。在扣除了总计人民币10,342,408.9元的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的现金净额达到了人民币473,776,491.1元。
关于股份登记情况,公司在2020年4月30日成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在资产过户方面,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司的控股股东晋正企业以其持有的晋德公司25%的股权,以及晋正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以其持有的浙江晋吉25%的股权,共同参与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在2020年4月13日,晋德公司和浙江晋吉的25%股权已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这意味着公司现持有晋德公司、浙江晋吉的百分之百股权。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给出了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发行对象的确定、询价、定价、缴款和验资过程都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发行认购对象的信息真实、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也确认了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包括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等。
接下来是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5元,总共发行了158,538,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2,690,000元。其中资产认购金额为3.09亿,现金认购金额为近4.8亿。这些新股在202年4月3日在证券登记公司完成了登记手续。值得一提的是晋正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新增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而其他发行对象新增股份则在半年内不得交易。预计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关于发行对象情况,以晋正企业为例,该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参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该企业以资产认购了部分股票,认购的股份在一年内不得转让。这种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披露,近期公司与多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清晰明了。对于晋正企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双方在最近一年内除已公开披露的交易外,并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晋亿实业对于未来可能与晋正企业发生的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走实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公正透明。
晋正投资的情况也类似。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认购了17,405,060股A股股票,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对于过去一年的交易,公司与晋正投资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发生除已公开披露外的其他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的交易,晋亿实业仍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内部审批并公开相关信息。
晋正贸易,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本次以现金认购了40,000,000股A股股票,同样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与晋正贸易及其下属企业的交易情况也如实地进行了公开披露。对于未来的交易安排,晋亿实业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进行决策和信息公开。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也类似。本次以现金认购了3,700,000股股票,认购的A股股票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过去的一年里,双方并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的交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审批决策。陈帅作为一位经销商与公司也存在产品购销交易关系。其最近一年与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已经进行了公开披露。对于未来可能的交易安排,公司表示将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决策和信息披露。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以现金认购了部分股票,并承诺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来可能的交易也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审批决策。公司对于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披露,并且对未来可能的交易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划,确保了交易的公正透明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在最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公司与多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并未发生重大的交易情况。未来,对于可能发生的交易,我们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公正、透明。
在此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活动中,我们迎来了几家公司作为认购对象,它们分别是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以现金认购了440万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认购了1260万股。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购了600万股与800万股。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了1000万股。这些认购的股票在发行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将受到限制,不得进行转让。
这些发行对象与公司并无关联关系,确保了交易的公正性。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打造一个透明、公平的投资环境。
在这一关键时刻,我们深感这些合作伙伴的信任与支持对我们的重要性。他们的参与不仅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也为我们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了更坚实的信任基础。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与这些合作伙伴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这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活动得到了各大公司的热烈响应。这不仅是对我们公司的肯定,更是对我们未来发展的期待。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概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分析
一、基本情况介绍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次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该公司以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认购了部分股份,进一步表明了其对公司未来的信心与期待。
二、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金认购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共计3,123,780股。这些认购的股票在发行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将受到限制,不得进行转让。这种安排不仅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同时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有所变化。但无论发行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依然为蔡永龙、蔡林玉华夫妇及子女蔡晋彰、蔡雯婷。
五、股本结构变动及对公司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得公司的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动,但公司的主营业务、高管人员结构、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等方面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影响。相反,这次发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主营业务、治理结构和同业竞争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合理,增强了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对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发行并未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但优化了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产能与生产效率,提升了智能化水平,推动了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继续保持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概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陈功银、张卫进、李鹏飞
联系电话:021-52523071
传真:021-52523024
(二)发行人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德晶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人:张文亮、薄春杰、韩丽梅
联系电话:010-66578066
传真:010-66578016
(三)审计机构与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郑启华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
联系人:程志刚、郑俭、张林(验资)/郑俭、张林(审计)
联系电话:0571-89722472(审计)/传真:0571-89722972(审计及验资)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86号《验资报告》。
4.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6. 晋德公司和浙江晋吉营业执照。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临2020年-编号为临号公告中声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已经正式公布。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无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且承担相应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如下: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和比例相应增加,但不涉及要约收购,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接下来将详细阐述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约亿股,发行价格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现金部分已确定。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完成。本次权益变动标志着公司在新一轮发展中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7日宣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宜已经顺利展开。本次发行前,晋正企业直接持有公司327,755,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蔡永龙、蔡林玉华夫妇及其子女蔡晋彰、蔡雯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51,228,000股。其中,晋正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全资孙公司晋正贸易参与了认购。晋正企业的持股数量增至372,064,367股,晋正投资和晋正贸易的持股数量分别为17,405,060股和40,000,000股。这使得晋正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从41.35%增加到45.15%。本次发行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晋正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新股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经过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的批准,晋正企业、晋正投资、晋正贸易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被允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这三家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538,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2,690,000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公告还详细阐述了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验资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等。公告还提到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这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活动得到了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的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迈出了规范的一步,也显示了公司在未来发展中将继续秉持透明、公正的原则,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证券代码601002,证券简称晋亿实业,编号临2020-031号。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0年5月7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措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三方监管协议的详细内容
近日,我司与合作伙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参照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并无重大差异。
2020年4月21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我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主要服务于我司的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确保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以下是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一、协议甲方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丙方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甲方已在乙方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1058361505,此账户将专用于特定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甲、乙双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依法对甲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有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采取多种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且甲方和乙方需配合丙方的相关工作。丙方每半年将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五、甲方授权丙方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需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六、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若甲方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达到特定标准,甲方及乙方需及时通知丙方。
八、丙方有权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九、乙方如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提供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十、如甲、乙、丙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协议,丙方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时失效。丙方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监督。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日期:2020年5月7日。我们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一定的加工和调整,以使之更加生动易懂并贴近原文的风格特点。同时保持了原文的丰富文体和风格特点,确保了内容的连贯性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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