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落幕风险系数未降反升 基金子公司ABS或“梦碎”

基金开户 2026-03-15 08:46www.xyhndec.cn基金知识

【新政落幕,风险系数上升,基金子公司ABS转型梦碎?】近日,业内瞩目的基金子公司新政正式落幕,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随着证监会正式下发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基金子公司的各项业务边界得以最终敲定。

新政落幕风险系数未降反升 基金子公司ABS或“梦碎”

对于基金子公司而言,新的监管政策带来的并非全是好消息。在新规的风险控制指标中,资产支持证券(ABS)业务的风险系数意外上升,让许多基金子公司原本的转型计划遭遇挑战。

一直以来,ABS业务被视为基金子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在新的监管政策讨论稿阶段,ABS业务的风险资本占用相对较低,吸引了不少基金子公司将其视为转型的重点。的风险控制指标规定中,ABS业务的风险系数上调,使得这一业务的净资本消耗增大,让不少基金子公司开始重新考虑转型的方向。

据了解,ABS业务风险系数在讨论稿阶段曾经历两次上调。从最初的未挂牌0.2%到后来的挂牌后仅为0.1%,看似宽松的规则却在实际操作中遭遇调整。的风险控制指标规定中,未挂牌的ABS业务风险系数从之前的0.6%上调至0.8%,这一资本消耗水平已经与通道业务相当。

对于基金子公司而言,通道业务由于其规模大、成本低,一直是较为划算的业务。在新的风险控制指标下,ABS业务的资本消耗与通道业务相当,使得基金子公司在选择业务方向时,可能会更倾向于选择通道业务,而非ABS业务。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风险资本占用的数次调高,可能意味着监管层对基金子公司向ABS业务转型的鼓励并不如预期。一些基金子公司高管甚至猜测,监管层可能注意到了基子公司在转型方向上的表态,因此调整了风险控制指标,以影响公司业务方向的选择。

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在当前大政策非标转标、打破刚性兑付的背景下,对非标项目和ABS业务给予相同的风险系数,可能并不利于鼓励基金子公司开展ABS业务。因为相比于通道业务,ABS业务的资本消耗较大,使得基金子公司在选择业务时可能会更倾向于选择成本较低的业务。

新的监管政策对基金子公司的转型方向产生了重大影响。风险系数的上调使得基金子公司在开展ABS业务时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本金和风险占用,使得一些公司开始重新考虑转型的方向。未来,基金子公司是否会在ABS业务上实现转型,还需要时间来观察。对于基金子公司来说,虽然增资空间广阔且存量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但仍有机会进军ABS(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领域。对于那些股东有注资意愿,且通道业务存量不大的基金子公司来说,尤其如此。这些公司有机会拓宽ABS业务,按照挂牌ABS的0.4%规则来操作,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业务的增长。

以一家基金子公司的ABS项目负责人为例,假设其净资本为1000万,按照规则,该公司最大的业务规模应该能够达到25亿元。如果承销费能达到0.3%-0.4%的水平,那么每年通过这1000万净资本实现的收入预计会在75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如果公司的净资本能够放大到1个亿,那么年收入也有望接近1个亿。这一数字足以让许多基金子公司看到进军ABS业务的巨大潜力。

不仅如此,按照监管思路,未挂牌的ABS产品系数显著高于挂牌产品,这表明监管部门对于非挂牌产品的态度是明确的不鼓励。在这种背景下,基金子公司在资本金不足时,开始考虑通过借用券商资管等资本占用更少的“通道”来开展业务。一些基金子公司选择与券商签订投顾协议,利用券商的牌照来发行ABS产品,以节省资本占用。

尽管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资本占用,但其可复制性并不大。毕竟,与专业的券商相比,基金子公司在ABS领域的专业团队和能力相对有限。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资管投资经理也指出,虽然有些基金子公司开始尝试这种机会,但能够真正做到的并不多。这再次说明,进军ABS业务并非易事,需要基金子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素质。

虽然基金子公司在进军ABS业务时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股东有注资意愿,通道业务存量不大,且能够按照监管规则合理操作,仍有机会在这一领域实现突破和发展。对于基金子公司来说,关键在于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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