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 鸿特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报告
致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和披露义务,明确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9人,均持有公司合法有效的股权证明,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聘请的见证律师,以上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审议的2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经核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结果均符合法定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涉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承担法律责任,并同意将其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
特此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盖章)
(以下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签章页)
在充满法律气息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一场重要的时刻正在静静地展开。此刻,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盛事,一份承载着严肃与庄重氛围的法律意见书正在准备中。此刻的负责人是我们的李宏律师,他以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这份法律意见书注入了坚实的基石。
在这份重要的文件上,两位经办律师石有明与王禹,以他们的专业精神和严谨态度,郑重地签下了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签名不仅仅是对文件的认证,更是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和保证,确保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在法律框架内顺利进行。
随着时间的流转,历史的车轮驶入了2024年的冬季。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成功召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此刻的日期,被永恒地定格在法律与时间的交汇点上2024年12月26日。这不仅是一份文件的签署,更是一个时代的见证,一个关于信任、责任和未来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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