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F估值业务指引发布 关注上市基金估值原则

学习炒股 2025-06-28 07:04学习短线炒股www.xyhndec.cn

本报记者刘夏村报道,在公募FOF逐步落地的过程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继续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最近,协会于5月4日发布了《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这是继《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这份指引是在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其旨在规范基金中基金(FOF)在投资非上市基金和上市基金时的估值方法,并对一些特殊情况如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这份《指引(试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对FOF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估值、计算基金中基金份额净值时,可以参照这一指引。这意味着,基金管理人在制定投资策略时,需要充分关注可投资标的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频率和估值披露频率是否与FOF所采用的相应方法一致。当存在差异时,基金管理人应对这种差异对FOF估值公允性的影响进行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当FOF投资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以及其他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等提供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和一级市场份额申购赎回方式的标的基金时,其估值受到投资份额计划退出方式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在进行估值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并参照该指引中的上市基金估值原则进行。这些估值原则是根据当前市场条件和产品类型制定的,并会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这一《指引(试行)》的发布,无疑为FOF基金的运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方向,有助于推动公募FOF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公募FOF市场的逐步成熟,相信会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和稳健的投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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