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明确年报编制要求 精选层将对标上市公司 已超20家精选层企业
随着疫情的退去和新三板改革的稳步落地,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年报季。在不久前,新三板市场的企业经历了一系列的挑战与机遇,它们将如何向公众展示其一年的成果呢?这无疑是投资者们关注的焦点。
全国股转公司早已做好了准备,发布了《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为新一年的年报披露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这份通知强调了新三板改革的新动态,针对不同层次的公司,提出了新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尤其是精选层公司,它们的年度报告更是重中之重。作为新三板市场中的佼佼者,这些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经与上市公司接轨。

截止到目前,已有部分精选层挂牌企业公布了他们的年报披露时间表。富士达等公司已经率先公开了他们的预约披露时间,更多的企业也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陆续公布。这些企业的年报不仅是对过去一年的总结,更是对未来的展望和承诺。
精选层公司在年报披露方面,需要展现出更高的透明度和责任感。《通知》明确要求他们详细披露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重大关联交易和合同等详细信息。还需要对董监高薪酬、特别表决权股份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进行风险提示。这体现了新三板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对新三板市场中的创新层和基础层公司提出了不同的披露要求。尽管这两类公司的披露要求相对简化,但仍然需要充分披露关键信息,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而对于基础层公司来说,更鼓励其自愿披露行业专有信息,以合理控制信息披露成本。这种差异化的披露要求体现了新三板市场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除了这些基本的信息披露要求外,《通知》还对年报的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编制过程中,企业需要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进行详细的更正和说明。还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对于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也需要如实披露,以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这对于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的发生至关重要。对于特定行业和私募基金业务的公司也有特定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一系列的规范和要求都是为了确保年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参考。新一年的年报季已经拉开帷幕,新三板市场的企业们正积极准备向公众展示他们的业绩和成果。在这个过程中,全国股转公司的指导和规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期待这些企业能够按照要求编制并披露出真实、准确、完整的年报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新三板精选层企业年报保密与披露要求解读
近日,《通知》对于新三板精选层企业的年报保密及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年报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准确性,同时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受侵犯。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主体,在年报披露前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任何形式的年报内容泄露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通知》强调,若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信息,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必须在年报中详细阐述原因。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司必须依法进行披露。
中介机构在新三板精选层企业年报披露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知》明确指出,主办券商在审查公司年报时,应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主要数据的异常变动,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关键事项。若主办券商发现挂牌公司拟披露或已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必须要求挂牌公司及时更正或补充。若挂牌公司拒绝改正,主办券商必须在两个交易日内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通知》要求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特别是在融资、分层、IPO以及对赌等关键时期,更要警惕可能出现的财务报表修饰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关注企业的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关键领域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特别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面对企业的商誉减值、货币资金、对外担保、生产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等异常事项时,应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和职业谨慎。在识别和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和舞弊风险时,要结合挂牌公司及其环境、内部控制情况,设计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最终发表公正、准确的审计意见和相关结论。
近期,有25家精选层企业已预约披露2020年年报时间,市场对此充满期待。这些企业的年报将在新三板市场上展现其一年的业绩与成果,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我们期待这些企业在严格遵守年报保密和披露要求的能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年报信息。
(文章来源:新三板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