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方撤诉,中国电研全资子公司合同买卖纠纷案二审落幕
【日期:11月3日】近日,【公司名称】(股票代码:688128.SH)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文件,文件编号为(2020)苏11民终2938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这份裁定,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申请撤回了对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这一裁定正式准许了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撤诉,并宣布一审判决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即刻发生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二审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41,576元,按照法律规定减半收取后为人民币20,788元,由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此项裁定为终审裁定,意味着此案件的结果已经最终确定。
此前,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与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5月8日在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5日收到了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明确指出:
(一)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需在十日内支付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6,410,256.41元。
(二)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样需在十日内支付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163,675.21元。
对于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异议。于是,在2020年8月28日,该公司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收到的《民事上诉状》中详细阐述了其上诉理由和请求。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裁定。至此,这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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