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与基金公司对簿公堂:一起由新基金报送申请引发的劳动纠

配资炒股 2025-07-05 20:50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关于原华宸未来沪深300基金经理王宇与华宸未来基金公司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揭示了一段两者间的往事。

王宇与华宸未来基金公司的纠纷源自一起劳动纠纷。王宇认为公司克扣了他的工资,而华宸未来基金公司则主张王宇在基金申报过程中只考虑个人利益,先行报送其负责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导致公司另一只基金的发行效果受影响。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华宸未来基金公司支付王宇工资差额。

事情发生在2012年,王宇与华宸未来基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监。此后,华宸未来基金董事会决定发行两只基金,并聘请王宇为“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经理。华宸未来基金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职,违反了公司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于是,在未经王宇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调至投研部下属的二级部门,并免去其金融工程部总监职务,同时降低了其薪酬待遇。对此调整,王宇提出异议后,华宸未来基金公司承诺年底会补足差额但并未履行承诺。最终,王宇以公司克扣工资等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经过仲裁和一审法院审理后,华宸未来基金公司败诉并被判决支付王宇工资差额。二审法院也查明了上述事实,认为华宸未来基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调整岗位和降低薪酬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记者注意到,王宇管理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因规模过小而触发合同终止条款并清算告终。而另一只受影响的基金虽然规模有所增长,但至今也仅有数亿元规模。对于劳动者而言,华宸未来基金公司单方调整员工待遇和岗位的行为无疑是一个警示。这一***也提醒了企业在调整员工待遇和岗位时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能单方面做出决策而忽视员工的权益保护。这一***再次凸显了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必要性。劳动者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同时企业也应当以此为鉴重视员工权益保障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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