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参与私企股改注意事项(股改评估方法)
1、国企与私企合作,国企以无形资产入股,不具有企业控制权,应注意哪些风险
主要是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必须把握在股东大会的民主决策以及否决制度建设、牵制上来加强风险防范。
2、从国企跳槽到私企有哪些注意事项?
002是中小企业版的股票
3、私企与国企共同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需要什么流程和条件?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 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 而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国企与国企之间不是
4、国企与民企合资成立公司怎样操作?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1.如果无需事先审批的,依法注册成立即可。如果国家独资、控股、参股等,有国家出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需由所出资企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需由所出资企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5、我们公司准备上市,关于股改方面的问题。
可以,按照股权激励政策。一个人不超过1%。若上市成功,一般会增长,增长是多少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一般10倍以上。一般是一年的时间,法人股是一般需要三年时间。
6、股改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
股权改革,不同的股票时间也不同
7、如果公司股改时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进行折股,并以评估值调账,公司股东是否需要缴税
肯定要缴纳所得税,增值税。
企业因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一)企业改制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整体改制.或者组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吸收四个以上其他股东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部分改制,即拿出部分能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性资产,再吸收其他四个以上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最普遍采用的是后一种形式。
(二)会计上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5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6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及第43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前后虽然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3条的规定,如果不能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则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账务调整;如果能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则应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制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当根据评估确定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并可进行折旧计提。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资产评估净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当企业按照规定在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或者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企业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增值准备未实现前不作处理,待到实现后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例1A(内资)企业进行整体改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1500万元,已提折旧50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原值1900万元,累计折旧500万元,该固定资产评估增值4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15年。假设原企业改组以评估价值折成股份公司股本,股份公司成立后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折旧法(假若不考虑净残值率),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具体会计处理
甲企业改组后的企业固定资产按其评估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其会计分录如下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调整原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评估后的价值 1900万元
借累计折旧 500万元
贷固定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1500万元
贷累计折旧 500万元
贷 递延税款 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300万元
(2)企业完成后对该固定资产增值部分每月计提折旧 .
借生产成本等 2.2万元
贷累计折旧 2.2万元
(3)企业每年结转递延税款时
借递延税款 6.67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7万元
(4)企业待到实现后结转资本公积准备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300万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