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案终审落槌:需能“一键关”

基金开户 2025-09-20 09:05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财经新闻专稿:全省首起因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尘埃落定

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据财经网科技与澎湃新闻报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乐融公司的上诉,依法维持原判,支持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件历时两年,全国关注。

回溯至两年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现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自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针对存在开机广告且无法关闭的智能电视品牌,如海信、小米、创维、夏普、海尔、长虹、乐视等七家企业,展开专项整改行动。消保委要求这些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乐融公司,作为乐视电视的运营方,虽然进行了整改,但其提供的一键关闭功能并不符合江苏省消保委的要求。消保委强调,开机广告播放应提供立即关闭、随时关闭的功能。乐融公司却是在开机广告播放10秒后才弹出关闭选项,这显然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即时需求。

江苏省消费者认为乐融公司未能积极整改,遂于2019年12月12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经过一系列的庭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一审宣判。判决认定乐融公司智能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责令其对新销售的智能电视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

乐融公司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乐融公司是否通过提供多种服务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二是乐融公司的一键关闭功能是否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经过缜密的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乐融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标志着江苏省乃至全国首起因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圆满结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树立了新的标杆。

此次判决不仅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坚决保护,也提醒各大智能电视企业,必须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规范运营将成为行业内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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