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隆特产IPO“梦断”造假 “毒气”未能阻扰调查

基金开户 2025-08-28 19:33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资本市场一直以来都是企业追求发展的热土,许多企业通过成功上市实现财富暴涨。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如愿以偿地登上资本市场的舞台,这其中不少企业因贪图快速成功而选择财务造假等不正当手段来冲击IPO。近期,证监会对振隆特产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这一***引发了广泛关注。

振隆特产不仅未能通过虚假手段实现其资本市场之梦,反而让人们看到了其种种不光彩行为。除了众所周知的财务造假行为,振隆特产还通过虚构主营业务模式和生产过程来蒙蔽市场。在调查组盘点公司存货时,甚至使用了磷化铝进行除虫防护,留下了对身体伤害极大的“毒气”,需要调查人员佩戴防护面罩才能安全进行盘点。

振隆特产的虚增利润手法堪称恶劣。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振隆特产通过虚增合同销售单价的方式,累计虚增出口销售收入达8268.51万元。还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等方式少结转销售成本,以及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的手段来虚增利润。这些行为导致振隆特产的虚增利润金额在当年利润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上升,最高甚至达到了惊人的99.76%。

除了虚增利润,振隆特产还进行了虚假披露主营业务的行为。该公司绝大部分成品松籽仁、南瓜籽仁是通过直接采购“仁”加工出来的,但在账面上却虚构了由采购的“籽”加工为“仁”的整个过程。这种虚假的生产工艺流程、采购原材料种类、生产模式和产品产量的披露,显然是对市场的不负责任。

中介机构在此次***中亦难辞其咎。作为振隆特产IPO保荐机构的信达证券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中银律所,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严格履行职责。信达证券在核查销售情况时,未按照《保荐准则》规定执行销售情况尽职调查,导致未能发现振隆特产的财务造假行为。在对境外客户的销售收入核查中,信达证券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存在明显的程序瑕疵。

这一***再次提醒我们,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所有参与者的诚信和责任感。企业应当坚持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地披露信息,而中介机构则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健康、公正的资本市场环境。调查揭示信达证券与振隆特产财务造假背后的疏忽与难题

近日,调查组人士向《财经》杂志透露,关于信达证券在振隆特产IPO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存在明显瑕疵。据悉,境外访谈环节仅由律师参与见证,未获得境外客户的确认签字,访谈记录的法律效力待定。更令人惊讶的是,从2012年至2014年,信达证券未对境外客户进行实地访谈,也没有关注到境外客户销售合同格式的不一致情况。

在核查振隆特产存货情况时,信达证券的尽职调查同样存在不足。未按照《保荐准则》规定执行,未勤勉尽责地实地抽盘大额存货,相关材料主要引用了会计师的存货盘点文件。这意味着信达证券未对会计师的存货盘点工作进行审慎核查和独立判断,导致未能发现振隆特产的账实不符、虚增存货和利润的情况。

振隆特产的存货南瓜籽、松籽仁、开心果出现大额亏空,2012年至2014年共虚增存货高达7631.24万元。信达证券在听证中辩解称对此毫不知情,更未参与,但调查组人士指出,只要信达证券向振隆特产的海外客户询问相关数据,就很容易发现其中问题。

作为振隆特产IPO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中银律所在核查和验证过程中也存在违法事实。

在调查初期,证监会调查组面临着公司的种种阻扰。例如,公司人员对仓库中的磷化铝除虫防护释放的毒气表示担忧,试图阻止调查组盘点存货。但这并未阻止调查组的决心。调查组不畏艰苦,利用周末时间全面盘点了公司的存货,最终发现了许多问题。

由于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分布在农村和海外,核实采购和销售情况存在难度大、成本高的难题。但调查组通过与公司涉及存货生产和流转关键环节的人员谈话,以及对电脑进行取证,获取了部分真实的库管和销售数据。

经过与当地多次沟通,调查组争取到了地方的理解和支持,给公司董事长形成了较强的心理压力。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公司最终选择主动坦白部分造假事实和手段,并表示配合提供真实购销存业务数据。

最终,证监会依法对振隆特产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因信达证券和中银律所在振隆特产IPO执业中未勤勉尽责,也受到了相应处罚。证监会表示将不断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IPO财务造假行为采取“零容忍”。

此***再次提醒各方,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各方共同维护,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信达证券和中银律所的案例为行业敲响了警钟,未来各方需更加谨慎、勤勉,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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