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近期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持有人39人、实际出席持有人和委托代理人39人,代表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501.1200万份,占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召集和主持,与会持有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等职权。管理委员会对全体持有人负责,向持有人会议汇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501.120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全刚先生、孙佳女士、齐来女士为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全刚先生为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01.120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01.120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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