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B股:独立董事意见函

基金开户 2025-06-28 15:13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指引,作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增持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内物联)720万股的交易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

此次交易详情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00元/股的价格收购了英内物联720万股,占其总股份的16%,交易总价为人民币3,600万元。英内物联自2016年7月2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公开挂牌,证券代码为837970。

本次收购价格的商定,经过了公司与英内物联的充分协商。参照英内物联2015年度的经审计业绩,其估值为PE7.7倍;而基于2016年上半年的未经审计业绩模拟全年估值,则显示为PE5.7倍。我们认真评估后认为,这一交易价格合理,既有助于实现公司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也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的潜在盈利能力。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对此交易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决策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这一议案合法且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坚定地支持这一交易,并相信它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也期待公司能够继续秉持诚信、透明、公正的原则,做出更多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决定。

我们再次确认:此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黎地

卓星煜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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