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升级 基金业加速去杠杆
近期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行业持续加强监管,旨在推动行业的“去杠杆、控风险”。从证监会关注保本基金潜在风险,到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等文件征求意见稿,再到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这一系列政策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于资产管理行业风险控制的高度重视。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基金子公司的杠杆运作时代即将结束。过去,以较低注册资本便能撬动巨大资产管理规模的高杠杆运作方式在行业内普遍存在。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收紧,基金产品的“去杠杆”化已成为大势所趋。特别是在公募分级基金持续缩水之后,私募和专户形式的分级资管产品的降杠杆也即将大规模启动。
对于业内关注的“八条底线”升级版,其中对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的严格限制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新规,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均有所限制,股票类、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倍,而其他类型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也不得超过2倍或3倍。
此前,部分机构存在杠杆比例较高的专户产品。新规出台后,对这些存量产品的存续期运作以及新发专户产品的设计思路产生了显著影响。目前,相当比例的产品杠杆已经超出了新规的红线。例如,定增产品的惯常做法是将杠杆设定为2倍甚至更高。本次修订明确“新老划断”,即新产品适用新办法,老产品适用老办法,但老产品在不符合相关条款的情况下无法续期。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去年“杠杆牛”行情中的明星产品,公募分级基金受到了严格的监管。市场规模在下跌中持续缩减,据广发证券统计,截至上周五收盘,分级基金规模共1100.64亿元,较2015年末缩水11.99%。由于监管部门的政策调整,部分分级基金选择主动转型为LOF基金。首只清盘的分级基金也已经诞生。
监管部门的这一系列动作旨在促进行业的稳健发展,降低风险,确保投资者的利益。随着新产品的设立和老产品的陆续到期,基金专户和资管产品的整体杠杆率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在这样的环境下,行业需要适应新的政策要求,寻求新的发展路径,以确保持续、稳定的发展。基金投资:攻守兼备,多元配置
以下是部分基金产品的详细信息:
基金代码:002441,基金简称:德邦新添利C。近三月收益高达47.82%,且手续费为0。想要购买此基金,您需要开户购买。
基金代码:162411,基金简称:华宝标普石油指数。该基金近三月收益为43.77%,手续费为1.5%。同样,想要购买该基金需要开户。
还有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光大保德信睿鑫混合A等基金,它们的收益和手续费各不相同。这些基金产品各有特色,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进行选择。
(银河证券数据,截至日期2016-05-24)
近期,基金子公司高杠杆运作受到阻碍。
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基金子公司的运作受到了更多的约束。相对于“八条底线”,对基金子公司影响更大的当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两份征求意见稿。
新规下,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的门槛大大提高,需要满足多项要求,包括成立年限、非货币基金公募规模、净资产等。专户子公司还需要满足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等要求。
一位基金子公司总经理表示,最大的考验在于2016年之后的新增业务要按照系数补充资本金,这直接影响了基金子公司管理规模的扩张。为了维系业务增长,公司内部已做过冲击程度和需要补充资本金的测算,下一步股东方将考虑增资。
东北证券认为,效仿其他金融行业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短期内将增加基金子公司资本金压力。但长期来看,这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基金子公司需要适应新的规则,调整策略,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投资者也需要理性看待市场波动,合理配置资产,分散风险。
买基金既要考虑收益,也要考虑风险。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配置多元化的资产组合,是稳健投资的关键。对净资本要求的强化与风险资产扣减系数的挂钩,正深刻影响着基金子公司与券商、信托在通道业务上的竞争格局与盈利红利。新规不仅考虑了业务费率的不同,更深入地结合了风险资本计算的差异。预计未来这一调整将有效推动基金子公司从单纯的通道业务模式向主动型管理业务等多元化方向转型,通道业务的费率也将因此得到显著提升。
保本基金的风险控制备受关注
保本基金,这一在分级基金之后成为市场新宠的产品,经历了初期的火热后,如今正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市场上存续的保本基金产品普遍采用了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并且多数条款赋予了担保方无条件追索权。这样的安排使得基金公司实际上承担了最终可能的风险损失。
尽管保本基金并不属于杠杆型产品,但在业内专家看来,由于担保安排的存在,基金公司为了扩大管理规模在某种程度上也进行了“加杠杆”的操作。一旦保本产品出现大规模亏损,而基金公司无法履行保本承诺时,将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认为这种操作与基金公司的资本金制度不相匹配,可能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可能危及整个基金公司的稳定运营,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部门正着手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对于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的保本基金产品,基金公司必须提前进行压力测试,并妥善安排最终的风险承担机制。而对于首次尝试的买断式担保方式,基金公司在充分评估风险、合理测算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可以正常申请注册。
买断式担保方式在公募基金管理领域尚属新鲜事,有基金公司表示,从理论上看,这种方式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自有资金的风险冲击相对较小,财务影响也相对可量化。但在实际操作中,若采取买断式担保,担保费率必然会大幅上升。这意味着基金公司需更细致地评估保本基金的运作及费率设计,并寻找合适的担保机构合作。
业内普遍预测,无论是监管部门对保本基金发行的从严把控,还是市场上保本基金成立后“保本难”的现实情况,都将使市场上保本基金的发行速度减缓。未来,保本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增速都将出现大幅放缓的趋势。监管部门和市场的双重压力,将促使基金公司更深入地思考保本基金的发展路径,实现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