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纪律处分、听证及复核规则 持续优化自律监管“工具箱

基金开户 2025-04-13 01:37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随着新证券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深交所于12月31日修订发布了三项重要规则,旨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三项规则包括《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以及《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此次修订不仅内容充实,而且文体丰富,保持了原文风格特点的将深交所的自律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向新的高度。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需求,提升监管效能,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系列规则相衔接,新增了暂不接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两类纪律处分,以及三类自律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强化对发行人、控股股东等市场主体的义务约束和追责机制,对于暂不接受文件类的纪律处分,深交所还配套设置了听证、复核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充分的申辩空间。

根据新证券法的指导,将限制交易的范围从“限制证券账户买卖”调整为“限制投资者交易”,删除规则中已不适应新证券法的相关表述,如“暂停上市”“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等,使规则更加适应新的法规要求。

结合监管工作的实践经验,回应市场诉求,对监管程序进行了优化。明确听证、复核会可通过非现场形式召开,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内部救济途径。放宽听证会参会人员限制,允许当事人与其代理人共同参加听证会,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是深交所履行自律管理职责的关键所在,而听证及复核则是市场主体申辩的重要内部救济渠道。深交所将始终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原则,秉承“开明、透明、廉明、严明”的工作理念,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断优化自律监管执行工作。我们将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依法治所、依法治市能力,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想要深入了解这些规则的具体内容,请点此“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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