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权激励计划修订草案自查表详解(2025版)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览
公司简称:东阿阿胶,股票代码:00042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由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以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详细概述:
一、公司合规性要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也通过了注册会计师的审核,并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公司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一直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二、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本次激励对象并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在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在此期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机构的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得的股票也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也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的人员,其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和获授数量。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规定的期限。
四、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已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不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的情形。已详细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还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若分次实施,则详细说明了每次拟授出予的权益数量和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设置预留权益的,也详细说明了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计算过程也已详细说明。还详细披露了除预留部分外的其他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以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等信息。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等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旨在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期待这一计划能够顺利实施,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度解读与实施方案
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三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明确并详细阐述以下内容:
一、定价方式与依据。除采用第二十三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方法外,若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必须详细说明定价依据及方式。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计划的可行性、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利性、相关定价依据和方式的合理性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并公开披露。
二、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若分次授出或行使权益,应明确每次的授予或行使条件,涉及指标的定义、计算标准等。当约定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需披露其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并确保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若公司实行多期激励计划,后期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应不低于前期,如有降低,需充分说明原因和合理性。
三、授予及行使权益的程序。程序中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时期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四、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包括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策略。
五、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估值模型的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以及实施股权激励的费用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如何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七、公司发生特殊情况时的股权激励实施。如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应明确如何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及争端解决机制。明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遇相关纠纷或争端,应如何解决。
九、信息披露及承诺。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若因激励对象的披露文件存在上述问题导致不符合权益授予或行使条件,需承诺全部利益返还公司。需明确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旨在确保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权益关系清晰、公平,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与股权激励计划审查报告
关于绩效考核指标的审视:
我们深入评估了公司所设定的指标,确保其公开、客观、透明,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紧密相连。这些指标不仅反映了公司的运营现状,更在推动公司竞争力提升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的对比,我们确信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三家,为绩效考核提供了有力的参照。
关于合规性的严格要求:
在限售期与行权期的设计上,我们严格遵守了规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显示我们对股权激励计划有着长期视野。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也没有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确保了计划的稳健推进。对于股票期权,其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也符合规定,且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从未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激励对象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同样没有超过其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确保了激励的均衡与合理。
关于专业意见的深度审查:
我们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真正有利于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严格遵循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我们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从内容、程序、激励对象确定等方面都严格遵循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且,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证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公正性。
关于其他合规性事项:
我们关注每一个细节,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每一个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这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根据规定进行了回避等。
关于独立财务顾问的报告,我们确保其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也遵循了回避表决的原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所填写的情况负责,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愿意承担因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