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股东会最新进展业绩概览与未来规划股东会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9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告
本公司在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郑重声明:本公告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是本次会议的重要提示和详细内容: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概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6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内容
本次会议中并无任何否决议案。值得注意的是,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达到64.7957%。这显示了股东对此次会议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一场重要的会议。
二、议案审议结果展示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交易的议案》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顺利通过。在股东投票环节中,A股股东对此议案的赞成票数高达百分之百,无一反对或弃权。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
针对如《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确定其报酬的议案》、《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重要议案,我们详细记录了所有议案的表决情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议案得到了超过95%股东的赞成,展现了公司股东的高度共识与坚定信心。
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其中议案一和议案三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大量表决权股份。
三、法律见证环节
本次股东大会特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马佳敏律师与王佩琳律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详细意见已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法律意见书中详细阐述。
四、公告与报备文件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作为上网公告文件。这些文件也已报备以待后续审查。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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