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控股股东不披露重大诉讼等 连吃三张警示函

股市行情 2025-06-30 07:24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监管措施公告。公告指出,深大通在2013年2月1日发布的《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的个别土地储备信息存在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其中还包括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信息。

深大通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利益,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大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深大通的实际控制人姜剑以及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深大通的控股股东,也对上述披露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圳证监局也决定对姜剑和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同样的警示函措施,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深圳证监局的公告明确表示,如果深大通、姜剑或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并不会停止执行。

此决定是深圳证监局基于日常监管工作需要而作出的,旨在确保上市公司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深圳证监局再次强调,所有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深圳证监局,作为一个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监管力度,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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