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700多万 神木三人获刑

股市行情 2025-06-07 17:31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近日,神木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判决。涉案的三名嫌疑人郝某(38岁)、刘某(女,60岁)和王某(32岁)在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神木设立了办公场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了超过700万元的公众存款。

郝某和刘某自2011年6月起,在神木县东兴街南段星空电脑办公设备门市部三楼的办公场所,以高额月利率向16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王某则在此期间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们进行非法存款的银行业务及收支结算。

案发后,经过神木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解,郝某、刘某、王某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划分,并达成了一份分期退还吸收款的协议。按照这份协议,刘某和王某已经开始履行首期兑付款项,共计46.35万元。

刘某在投案时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从郝某放贷出去的多人手中追缴到部分款项,合计38.8万元。这些款项现在由公安机关保管,并将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郝某和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王某明知他们从事非法吸收存款活动,仍然提供帮助,同样应受到处罚。

最终,神木法院作出判决:郝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于已经追缴到的38.8万元,将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对于尚未追缴的部分,将继续追缴,并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严重性,也提醒广大公众要增强金融安全意识,警惕高额利息诱惑,避免陷入非法金融活动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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