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土地年限到期***继续发酵 当地国土局:不会免费续期

股市行情 2025-05-08 01:26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温州土地年限到期***持续引发关注】

近日,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组成联合调研组前往温州,针对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的延长问题进行调研指导。

温州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蒋剑鑫向财经记者透露,调研组尚未抵达温州,具体到达日期尚不清楚。温州市国土局相关人员全天都在参加会议,商讨如何制定后续政策。

温州市国土局副***程建春表示,目前后续政策正在制定中,会综合考虑温州市房价、土地价格、居民人均收入等多个因素。对于深圳的案例,程建春表示温州与深圳的情况并不相同,各地需根据各自情况制定政策。

回顾深圳的做法,1994年深圳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后于1995年修改为70年。近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决定,对于特定情况下签订的土地合同,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无需补交地价款。

在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中,多名学者认为《物权法》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意味着无需补交费用。但温州市国土局明确表示“不可能”,担忧此举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许多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业主表示,他们能够接受续交土地出让金,但必须公平合理。一位业主表示,如果需缴纳接近目前房价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将不会接受。他们希望仍能按照20年前的标准缴纳。

对于业主的诉求,温州市国土局指出,20年来土地及楼市价格大幅上涨,如仍按20年前的标准缴纳对其他业主不公平。同样,温州市鹿城区国土分局也认为,房价大幅上涨后,土地出让金应随市场变动而浮动。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引发了公众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内的多名法学专家就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他们讨论的焦点包括如何理解“自动续期”、如何保障公众财产权等基本民事权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教授刘保玉指出,地方要求居民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可能减损公民权利,增加自然人义务。这一规范应由更上位的法律法规来完成,而不是由地方规章解决。

江平教授表示,《物权法》所涉及的“自动续期”是重大问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统一的法律解释。他强调这个问题不能由地方来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熊丙万认为,“温州的政策动议”与《物权法》的立法原意相去甚远。他指出,《物权法》明确区分了非住宅性建设用地和住宅性建设用地的续期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扈纪华表示,在《物权法》“自动续期”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是否补交费用的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她指出,使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是《物权法》制定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其目的是保障老百姓的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

随着***的持续发酵,这一问题不仅仅关乎温州的业主,也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和讨论。如何平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民众的利益期待,将是政策制定者面临的重要挑战。关于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需续交土地出让金的***,令我颇为震惊。这一行为与当初立法的初衷相悖,显然并非我们所期望看到的局面。

扈纪华对此表示了明确的立场,这一***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议。人们纷纷对此展开观点评论。

李宇嘉提出,住宅土地权的自动续期问题实际上与地方公共服务的融资需求紧密相连。在住建部的合同中,提及了土地有偿续期的概念,这显示出对土地政策思考。在此背景下,一些专家建议将土地使用权永久化,以此解决长久以来的土地权益问题。

江平指出,对于宅基地的“自动续期”,法律应当给出明确的解释。这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基本权益。对于土地权的续期问题,社会各方期待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在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议题时,我们不得不思考,究竟应该先算哪笔账?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民众对土地权益的期待?在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决策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经济、社会、法律等各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真正符合各方利益的决策。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交土地出让金的***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这一问题上,我们需要深入讨论,找到一个既能满足地方发展需求,又能保障民众权益的解决方案。这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寻求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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