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中的部分收入、成本不准确,飞力达收江苏监管局的警示函
【震惊!】A股巨头飞力达遭遇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详细介绍违规真相!
就在10月28日,一条消息震惊了整个股市A股巨头飞力达(股票代码:300240.SZ)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深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据悉,飞力达于2020年10月26日接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一决定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经过了一番严格的现场调查。
江苏监管局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法规,对飞力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果令人震惊,飞力达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部分贸易执行业务收入确认存在问题。飞力达对所有贸易执行业务均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对于风险报酬未实现转移的贸易执行业务,却未依据交易实质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这一做法显然不符合收入准则。
飞力达的收入、成本核算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公司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根据对账结果开票确认收入,但并未在业务完成时及时确认收入,导致期末收入存在跨期确认的现象。公司还按照上年同类业务毛利率冲销调整成本,任意选择某供应商的往来科目挂账,并冲回上期调整的数据。
更为严重的是,飞力达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完工进度依据不充分。公司竟然根据自己估算的软件开发的完工进度向客户开票并确认收入,这一做法显然缺乏充分的依据。
由于上述违规行为,飞力达定期报告披露的部分收入、成本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飞力达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事件的发生,无疑给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警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所有投资者来说,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充分了解投资对象的风险状况,避免盲目跟风投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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