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针对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

期货交易 2025-07-17 17:37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了四项重要的管理办法。这些规章对于创业板的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具有深远影响。《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已经正式生效。与此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证券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也发布了配套规则。

从2020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期间,证监会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积极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方面对规则内容总体上表示支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意见。对于这些建议,证监会高度重视,合理建议均被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章内容。

修改完善后的《创业板首发办法》共七章,七十五条。其核心内容包括:一是精简优化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将部分发行条件转化为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重大性原则在企业法律合规性和财务规范性问题上的应用。二是建立注册程序的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的全流程电子化和公开,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核透明度。三是强化信息披露,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并制定针对创业板企业特色的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四是明确市场化发行承销的基本规则,详细规定定价方式、投资者报价要求以及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等事项,这些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力度,对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

这些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对于创业板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它们不仅为创业板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则指引,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期待在这些规章的指引下,创业板能够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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