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案再审改判无罪 曾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期货交易 2025-06-06 16:42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关于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今日终于尘埃落定。审判长经过慎重考虑,对张文中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观点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评估。

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的创始人,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此次案件中,审判长表示,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确实拥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在申报过程中,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进行申报,并未导致主管部门产生错误认识。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信息化项目并非虚构,而是真实存在的。

对于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关于诈骗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审判长表示,经过再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他们并没有实施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诈骗的故意,因此不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也提出了相同的意见,这一观点被法院采纳。

回顾整个案件历程,2007年12月,张文中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9年3月,法院作出了判决,张文中被判有期徒刑12年。在狱中,他两次获得减刑。

2013年2月,张文中刑满释放后,他一直坚持申诉。在经过河北高院的驳回申诉后,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今日,最高法院终于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此案的审判结果对于张文中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体现了我国司法公正的精神。我们期待司法体系能够继续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也希望张文中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未来以更加成熟的态度面对社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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