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宿焕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期货交易 2025-05-31 07:32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宿焕超先生

经过调查,您作为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超宇环保)的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我们发现了您在近期的股票交易行为中存在一些不合规之处。

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月26日的期间,您累计买入了超宇环保股份566.84万股,但其间卖出了11.2万股。这一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在2020年12月30日,您及您的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超宇环保股票过程中,由于持股比例变动未暂停股票交易,这一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权益变动的违规。

鉴于您的上述行为虽然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我们仍需对您进行必要的行政监管措施。为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向您发出警示函,并将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记录此事。我们希望您能深刻反思,积极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自己的股票交易行为,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收到本决定书后,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们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您的改进情况和学习情况。如果您对本监督管理措施持有异议,您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仍会继续执行。

厦门证监局

日期:2021年4月7日

我们理解,作为公司的领导者和公众人物,您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希望您能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市场规则,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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