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保险自贡支公司总经理私刻“萝卜章”借款41万 被判18个月

配资炒股 2025-03-07 09:01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郭某某,因私刻公章伪造借款合同,涉及一笔高达41.2万元的借款,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8个月。这一案件细节最近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据悉,2014年永安保险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启用了电子印章系统,并将各分公司的行政办公印章收回。这时,郭某某认为如果能够使用公司印章,将更容易进行借款和签订合同。于是,他采取网上购买和下载的方式,伪造了公司印章。

2014年10月,郭某某在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的文件中,偷偷下载了公司印章的印模。随后,他利用这个伪造的印章,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作公司的新办公地点,并在合同上使用了伪造的彩色印模。直到案件被发现时,永安保险自贡中心支公司都未支付该房屋的租金。

仅仅过了一个月,郭某某再次出手,在网上以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伪造的公司印章。之后,他以公司的名义向他人借款41.2万元,并在借条上使用了这枚伪造的印章。

经过司法鉴定,借条和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印模与真实的印章印模完全不符。案件发生后,郭某某虽然归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欠下16.2万元未归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郭某某故意伪造公司印章,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考虑到他自首的行为,法院依法对他从轻处罚。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罚款1万元。他还需要归还剩余的借款16.2万元。这一***提醒我们,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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