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 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第一章 引言
在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深知舆情对公司形象、股票价格及日常运营活动的重要影响。为了有效应对各类舆情,提高公司的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我们特此制定此舆情管理制度。此制度旨在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舆情的定义与分类
我们所称的舆情,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社会上存在的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以及可能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和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简而言之,任何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都在我们的关注范围内。
舆情信息分为两大类: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的是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舆情,可能导致公司遭受较大损失或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而一般舆情则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三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与职责
面对各类舆情,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为此,我们成立了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及向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及沟通工作等。
公司的证券与投资部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该部门需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给舆情工作组。各下属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并及时向证券与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和合规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第四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公司在处理各类舆情信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对于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对于重大舆情,公司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在处理过程中,公司应保持真诚沟通,避免信息不透明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公司应积极协调回应各方的疑问和疑虑,展现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公司还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通过有效的应对措施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处置完舆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的再次发生。最后公司对所有的舆情的处理要有记录和总结报告备案待查。第五章 结语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进一步提高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媒体质疑危机时,我们将团结一致、迅速行动、真诚沟通、勇敢面对挑战。我们相信只有持续不断地提高我们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才能确保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持续稳定的市场地位。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创造一个更加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为公司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的舆情应对策略与信息披露制度
在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中,重大舆情的处置无疑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会立即召集会议,针对舆情现状作出决策和部署。这是一个严谨而迅速的过程,旨在确保公司能够迅速响应并有效控制舆情的发展。
随着舆情的出现,实时密切的监控变得尤为重要。舆情工作组密切注意舆情变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迅速调查***真相、及时与媒体沟通以避免误解和误导、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等。在此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如官网等,进行信息的澄清和公开。
当舆情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影响时,公司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于故意编造和传播公司虚假信息的媒体或个人,公司会坚决采取措施制止其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和相关知情人员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他们必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也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公司将会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甚至可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公司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他们也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果他们因违反这一义务而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或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公司有权根据其具体情形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如果这种行为对公司的公众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或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同样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制度的执行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面对日益复杂的舆论环境和信息社会,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始终保持警惕和高效应对的态度,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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