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的案例分析。。。希望大侠们给个答案啊

配资炒股 2020-03-11 07:08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股票买长线还是短线甲公司经营不善,欲摆脱困境,适逢销售电脑一本万利,但货源紧缺。甲公司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香港老板,准备从香港进一批电脑。于是甲公司找市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

  甲公司经营不善,欲摆脱困境,适逢销售电脑一本万利,但货源紧缺。甲公司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香港老板,准备从香港进一批电脑。于是甲公司找市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以本公司厂房、机器设备作抵押,乙银行审查后认为甲公司的这些抵押财产估价一共200万元,尚差300万元,不足以担保全部债务,要求甲公司再找一家公司为该笔贷款作保证。甲公司遂找到丙公司为其从银行贷款作保证人。丙公司实力雄厚,作为甲的生意伙伴愿意为其作保证人,于是甲公司和乙银行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甲公司以其厂房、机器设备抵押,并到规定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就甲公司同一笔贷款,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了书面的保证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从银行得到500万元贷款后就去找香港老板进货。电脑购进后由于市场行情急转,甲公司购进的电脑市场无人问津。贷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乙银行贷款,乙银行考虑到实现抵押权,拍卖甲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抵押财产程序复杂,甲公司和丙公司又是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如干脆找实力雄厚的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全部500万元贷款本息。,乙银行与甲公司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乙银行放弃对甲公司的抵押权,全部贷款由丙公司负责清偿,乙银行找到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认为乙银行不应放弃抵押权,而让自己承担全部清偿义务,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无奈,乙银行只得起诉到法院。

  展开全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股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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