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B股: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海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司于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接获通知,从股东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获悉,其近期已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对此,本司特此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概况
回顾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公告,大新华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101,83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1%)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展期业务已办理,到期购回日自原本的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延期至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至今,大新华实业共持有本司流通A股116,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其中,已质押股份101,833,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87.09%,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7.81%。
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详细情况
大新华实业此次股份质押的目的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一直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设有预警值和最低值,一旦达到或低于最低值,可能会触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动。对此,大新华实业已做好风险应对准备,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等措施。
三、大新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大新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0,348,618股,占总股比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高达373,424,275股,占其持股的95.664%,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近四分之一。
未来有关该事项的任何进展,我司都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上述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海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注:本公告中,【】部分为原公告中的空缺部分,为了增强公告的正式性和准确性已做适当填补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