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汇理2宗违规收警示函 私募存未履行信披义务

配资炒股 2025-06-27 15:21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深圳证监局警示函针对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

近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一项重要决定,对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企业因在私募基金销售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

经查,深圳长城汇理三号在自行销售私募基金时,未能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同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在详细考虑了深圳长城汇理的违规行为后,决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举旨在提醒和警示该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成立于2014年,注册地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为深圳汇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对于此次监管措施,深圳长城汇理三号如果表示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不会停止执行。

对于私募基金行业而言,此次***再次提醒各大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销售过程中的合规性,并尽到应有的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也应该提高风险意识,确保自身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深圳证监局将继续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障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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