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B: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配资炒股 2025-06-23 09:41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申请发行证券时,若前次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那么董事会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这一规定源于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文。对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而言,其在2008年12月8日成功发行了A股股票,共募集资金97,350.00万元。

经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严格审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95,081.45万元。这笔资金在公司的精心运作下,至2014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况。

在最近的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并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再次募集资金。对于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于2019年5月24日正式声明了上述信息。这份声明的背景是,公司一直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所有相关规定,确保在资本市场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这份声明也展示了公司的负责任态度,以及对股东和投资者的尊重。

(文章来源:证券研究所)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份声明,无疑为市场带来了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了信心。我们期待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继续遵守规定,做出明智的决策,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也期待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能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为纺织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Copyright@2015-2025 www.xyhndec.cn 牛炒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