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庆国、杭小凤

配资炒股 2025-05-30 02:43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庆国及杭小凤之事宜

经查明,自2020年7月起,贵司向贵司的实际控制人夏庆国与杭小凤所掌管的古风堂(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了借款。至2021年4月30日,古风堂累计占用了贵司资金高达221.67万元。此金额由两部分组成,其中,2020年发生额达到68.27万元,而到了2021年更是增至了高达的153.4万元。至今为止,古风堂尚未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对此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事宜,贵司并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夏庆国作为公司董事长以及杭小凤作为董事,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挂牌公司的利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此,我局已决定对贵司及两位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我们要求贵司深刻反思、警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立即归还挂牌公司的占用资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关于改进情况和学习成果的书面报告。

厦门证监局在此郑重提醒:若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同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仍需执行。

厦门证监局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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