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发布

配资炒股 2025-04-18 21:39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全景网报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发布了全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该指引的推出标志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份协议中明确指出,优先股的发行人范围广泛,包括了已经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正在申请其普通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和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这一规定大大拓宽了优先股的市场覆盖面,为更多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机会。

关于转让服务方面,此次发布的指引规定了优先股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并设定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在交易过程中,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被设定为0.01元人民币,这一精细化的价格设定将有助于提升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和定价准确性。

协议还明确要求发行人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优先股发行决议后,于两个转让日内分别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这一规定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有助于他们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相关详情,可访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或相关新闻报道,以获取更全面的信息。此次优先股业务指引的发布,无疑将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引领市场向更加成熟、规范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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