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报告:2025社会趋势脉络变化观察与分析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3577
股票简称:汇金通
尊敬的投资者和关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我们,刘艳华与刘锋夫妇,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在此公布我们在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声明
我们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我们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我们在此声明,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我们夫妇在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我们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该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刘艳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证号码)
住所及通讯地址:青岛胶州市张应镇及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2. 一致行动人
姓名:刘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证号码)
住所及通讯地址:同上
刘锋先生与刘艳华女士为夫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为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变动性质及情况
我们持有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性质为减少。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我们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我们夫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的尾差,这是由于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的。我们在此声明的所有数据和情况都是真实有效的。本报告书的编写旨在全面、准确地披露我们在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便投资者和关注者了解我们的持股情况。我们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我们的行为合法合规。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注:本报告书为模板,实际编写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真实数据和信息。)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初衷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财务策略及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这一决策旨在实现资产配置的动态调整,优化财务结构,以确保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有任何增持或减持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状况及变动详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锋与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04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0%。
(二)本次权益变动细节
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刘艳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95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刘艳华女士的减持行为是在其承诺的期限内进行的。她于2020年6月7日签署了《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目前,这部分股份已减持至8641583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持有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特殊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的前六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未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没有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与承诺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重要文件概览
在此部分,我们将重点呈现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关键文件。所有文件均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二、文件查阅地点
为了方便查阅,文件存放在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的证券部。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三、附表详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股票简称:汇金通
股票代码:603577
主要人物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艳华,住址位于青岛胶州市张应镇。
重要股权变动信息:
刘艳华所拥有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对于这一变动,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我们正在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刘艳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权益变动。其他变动方式如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等也被考虑在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并计划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此前六个月内,刘艳华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也在我们的审查范围内。关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情况,我们正在核实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的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已经获得批准并且已经执行。
四、签字确认
以上信息准确无误,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锋签字确认,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本文档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详细阐述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信息、股权变动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理解相关情况并做出明智的决策。